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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各社推薦本地區2022-23年度指定總監提名人

已更新:2019年10月22日

說 明:

一、依據地區發文日期:2018年4月19日,文號:JH-DCF-180419-47,函知本地區2018年地區 年會提案決議結果,本地區自2018-19年度起,指定總監提名人之選舉方式為「各社通信 投票」。

二、如欲推薦之各社請於期限內通過理事會決議,並在 貴社例會中提名候選人,作成決議案 之方式提出,以完成推薦提名程序。推薦截止日期是2019年9月30日 (一)下午5:30,請 將候選人資料、扶輪社推薦書及候選人聲明書(附件一) 送達地區辦事處,並於信封上註明 「3521地區指定總監提名人推薦書」(恕不接受e-mail送達)。

三、檢附地區總監提名人資格、地區總監資格及任務,請參閱附件二。

四、謹此函知,敬請查照。


地區總監 馬靜如 DG Sara

地區選務委員會主委 劉立鳳 PP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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