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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扶輪社員從事政治活動,勿以各社、地區之扶輪名義從事之

說 明:

一、國際扶輪一百多年來其社員以其技能及熱情改善自己的社區,史蹟可考,此點使全世界扶

輪社員引以為傲。扶輪社、全體社員及地區應該熟悉扶輪的指導原則以及價值聲明,以實

現扶輪的使命。因此,扶輪社是一群代表各種事業及專業的人士和社區領導人,我們接受

了扶輪服務的哲學,並採取共同的行動,我們所說所做所想必須符合四大考驗以及程序手

冊規範為最高指導原則。

二、由於時代演進,扶輪對於各項服務、活動皆在公共關係與媒體曝光度有長足的發展,於

此同時在扶輪從事各項活動之時需嚴謹考慮扶輪形象公諸於世之時所代表的意義與內涵,

其中以政治活動尤其敏感,因此函知各社,根據2019年版程序手冊模範扶輪社章程中:

第14章第2條:不背書支持。本社不得支持或推薦公職候選人,並不得於集會時評論此類

競選人之優劣。

第14章第3條:不涉及政治。

(a)決議及意見。本社處理具政治性之世界問題或國際政策時不得通過或宣

佈決議或意見,並不得採取行動。

(b)籲請支持。有關政治性之特殊國際問題,本社不得直接籲請其他扶輪

社、人民或政府支持,並不得散發書信、演講或建議解決方案。

本地區章程第七條:本地區不得從事任何具政治及宗教目的之活動,亦不得積極參與任

何政治選舉活動。

三、函知各社並轉發全體社友,祈請配合。

地區總監 李澤汝 DG Joni

地區公共形象委員會主委 吳靜怡 PP Grace

JL-PR-220829-02函知扶輪社員從事政治活動,勿以各社或地區之扶輪名義從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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