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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各社推薦本地區2025-26年度指定總監提名人

說 明:

一、依據2018年4月19日,地區發文字號:JH-DCF-180419-47,函知本地區2018年地

區年會提案決議結果,「本地區自2018-19年度起,指定總監提名人之選舉方式為

『由各社通信投票』決定之」。

二、貴社提名之候選人須在貴社理事會決議通過人選並於正式例會中做成決議案之方

式提出。推薦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17日(一),於截止當日下午5:30前以紙本

方式,將候選人資料、扶輪社推薦書及候選人聲明書(附件一)送達地區辦事

處,並於信封上註明「3521地區指定總監提名人推薦書」。

三、檢附地區總監提名人資格、地區總監資格及任務,請參閱附件二。

四、謹此函知,敬請查照。

地區總監 李澤汝 DG Joni

地區選務主委司 徒嘉恆 PP Seetoo

JL-ELT-220915-01函請各社推薦本地區2025-26年度指定總監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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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5-26年度指定總監提名人推薦書及候選人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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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25-26地區總監資格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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