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函請各社推薦本地區2023-24年度指定總監提名人

明:

一、依據地區2018年4月19日,發文字號:JH-DCF-180419-47,函知本地區 2018年地區年會提案決議結果,”本地區自2018-19年度起,指定總監提名 人之選舉方式為「由各社通信投票」決定之”。

二、貴社提名之候選人須在 貴社理事會決議通過人選並在正式例會中做出決議 案之方式提出。推薦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 (三)下午5:30前須以紙 本方式將候選人資料、扶輪社推薦書及候選人聲明書(附件一) 送達地區辦 事處,並於信封上註明「3521地區指定總監提名人推薦書」。

三、檢附地區總監提名人資格、地區總監資格及任務,請參閱附件二。

四、謹此函知,敬請查照。

地區總監 馬長生 DG Good News

地區選務委員會主委 連元龍 CP Attorney






84 次查看
bottom of page